公文轉知: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
主旨: 檢送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請惠予張貼周知。
說明: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二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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