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重大性侵害事件專案會議」紀錄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5月19日衛部護字第1141460521號函及本府114年5月27日府授社保字第1140118622號函辦理。
二、 近年校園內具有師生關係之性暴力事件頻傳,為利本縣各機關(單位)借鏡精進作為,會議紀錄摘要如下:
(一) 兩造當事人具師生關係之性暴力事件,常有發生時間較久並涉及多名被害人等,致案情複雜,建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受理當下,應立即啟動跨網絡合作機制,就下列事項進行研議:
1、 是類案件經常涉及刑事偵查及行政調查,司法、社政、教育等各該主管機關除應依法執行各項偵查、行政調查事項外,並應共同建立工作聯繫平台,確立相關分工及共識,以利彼此資訊掌握,增進案件之查察。
2、 為發掘潛在被害人以提供服務與協助,建議針對與嫌疑人有接觸之兒少進行逐一訪談,並就未與嫌疑人接觸但在其他班級之兒少進行班級抽樣訪談, 過程中應向受調查兒少及其家屬說明相關流程,使渠等知悉相關資訊,另建議於全校各班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包含教導兒少身體自主權、鼓勵通報等相關宣導作為。
(二) 有關被害人後續輔導作為,應以被害人及家屬需求為核心,並強化網絡專業人員創傷知情之教育訓練,另應整合運用社區心理諮商資源與學校三級輔導等資源。
(三) 有關性侵害或校園性別事件之司法偵查相關文件,如起訴書,是否提供行政調查機關進行行政調查,以避免對疑似被害人或行為人重複詢問,或行為人遭羈押致無法訪查之因應作為等情事,衛生福利部將納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研議。
(四) 考量各級學校聘用之正式或非正式人員因分屬校內不同單位權管,爰請就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等研議相互勾稽機制,俾完善查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