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委託辦理「建立我國性別平等指數架構」第2期研究成果報告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3年2月27日府社婦字第1130046879號函辦理。
二、 為瞭解社會各領域性別平等發展情形,掌握國際性別議題脈動,期向性別平等發展領先的歐洲國家借鏡,行政院於109至112年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辧理「建立我國性別平等指數架構」研究案,衡量指標係參採歐盟「性別平等指數」(GEI,以下簡稱GEI)架構,包括六大核心領域(勞動、金錢、知識、時間、權力、健康)及衛星領域(暴力及交織性不平等),並納入在地化性別平等指標進行編算,相關研究業於112年辦理完竣,報告全文已公開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委託研究報告」專區。
三、 旨揭研究案將我國資料代入2022年歐盟GEI編算,分數為67.8分,趨近於歐盟各國平均值68.6分,位居歐盟各國排名第12名。我國在「知識」、「時間」、「金錢」等領域分數均領先歐盟會員國之平均分數;落後領域為「勞動」(衡量勞動參與人口及時間、職業性別隔離、家庭工作平衡、職涯發展之性別落差)、「權力」(衡量政治、經濟、社會等公共領域決策參與之性別比例之領域)、「健康」(衡量國人健康狀態、健康行為及習慣與醫療資源的可近性之性別落差)等領域。
四、 另依據本次所建構在地化性別平等指數,我國2022年得分結果總分為72分,較2015年之67.9分增加4.1分。有關近年明顯成長的衡量指標,包括請領育嬰留職停薪人員之男性比例、女性老年年金(月給付)金額、65歲以下女性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率等;略為退步指標為每千人精神疾病門診率、總統及內閣之性別比例。
五、 為持續追蹤我國性別平等發展情形,未來行政院將每3年公布我國在歐盟性別平等指數表現情形與我國在地性別平等指數之測量結果。
六、 針對我國落後歐盟各會員國平均值或近年呈現退步之項目,請指標相關權責機關(單位)研議精進策略與調整相關計畫,積極改善性別落差情形,俾建構尊重多元與性別平等的友善環境。摘要成果報告建議如下(原文請參考附件資料第252至257頁):
(一) 勞動領域:
1、 建構友善就業環境:
(1) 以SDGs5與ESG來規範或強化企業建構多元友善職場、彈性的工時、家庭照顧假的設計、營造有利於女性升遷與長期發展的職場環境。
(2) 強化托育與家庭的支援選擇與系統。
(3) 提升婦女二次就業機會及中高齡婦女的勞動就業率。
(4) 支持婦女微型創業。
2、 降低女性的家務勞動壓力:
(1) 提供照顧者支援。
(2) 建立社區照顧網絡。
3、 由教育階段著手,透過宣導促進學生對生涯發展認知。
(二) 金錢領域:
1、 薪資的揭露:禁止同工不同酬、列為公司治理評鑑項目。
2、 訓練與輔導機制的建立:職業類型差異進行相關訓練與能力強化;在教育與職業輔導端提供女性進入薪資較高的產業。
3、 定期檢視與調查各種產業職場升遷情形,提出誘因政策。
(三) 知識領域:
1、 加強跨領域的學習及鼓勵。
2、 審慎評估教育制度分組之狀況,教育制度評估延後分組可行性。
(四) 時間領域:
1、 鼓勵企業友善育兒、強化彈性工時。
2、 完善長照系統並提倡規劃老年生活觀念。
3、 宣導及教育性別平等分工概念。
(五) 權力領域:
1、 藉由相關規定平衡各性別比例,將三分之一性別比例提升至40%目標或以性別平衡原則(50:50)取代。
2、 提供女性在政治參與上更多的保障(如女性參政人身安全、提供基層選舉女性參政後可運用之資源或相關培力措施)。
(六) 健康領域:
1、 強化菸酒對健康影響之宣導。
2、 鼓勵企業營造運動友善環境。
一、 依據本府113年2月27日府社婦字第1130046879號函辦理。
二、 為瞭解社會各領域性別平等發展情形,掌握國際性別議題脈動,期向性別平等發展領先的歐洲國家借鏡,行政院於109至112年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辧理「建立我國性別平等指數架構」研究案,衡量指標係參採歐盟「性別平等指數」(GEI,以下簡稱GEI)架構,包括六大核心領域(勞動、金錢、知識、時間、權力、健康)及衛星領域(暴力及交織性不平等),並納入在地化性別平等指標進行編算,相關研究業於112年辦理完竣,報告全文已公開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委託研究報告」專區。
三、 旨揭研究案將我國資料代入2022年歐盟GEI編算,分數為67.8分,趨近於歐盟各國平均值68.6分,位居歐盟各國排名第12名。我國在「知識」、「時間」、「金錢」等領域分數均領先歐盟會員國之平均分數;落後領域為「勞動」(衡量勞動參與人口及時間、職業性別隔離、家庭工作平衡、職涯發展之性別落差)、「權力」(衡量政治、經濟、社會等公共領域決策參與之性別比例之領域)、「健康」(衡量國人健康狀態、健康行為及習慣與醫療資源的可近性之性別落差)等領域。
四、 另依據本次所建構在地化性別平等指數,我國2022年得分結果總分為72分,較2015年之67.9分增加4.1分。有關近年明顯成長的衡量指標,包括請領育嬰留職停薪人員之男性比例、女性老年年金(月給付)金額、65歲以下女性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率等;略為退步指標為每千人精神疾病門診率、總統及內閣之性別比例。
五、 為持續追蹤我國性別平等發展情形,未來行政院將每3年公布我國在歐盟性別平等指數表現情形與我國在地性別平等指數之測量結果。
六、 針對我國落後歐盟各會員國平均值或近年呈現退步之項目,請指標相關權責機關(單位)研議精進策略與調整相關計畫,積極改善性別落差情形,俾建構尊重多元與性別平等的友善環境。摘要成果報告建議如下(原文請參考附件資料第252至257頁):
(一) 勞動領域:
1、 建構友善就業環境:
(1) 以SDGs5與ESG來規範或強化企業建構多元友善職場、彈性的工時、家庭照顧假的設計、營造有利於女性升遷與長期發展的職場環境。
(2) 強化托育與家庭的支援選擇與系統。
(3) 提升婦女二次就業機會及中高齡婦女的勞動就業率。
(4) 支持婦女微型創業。
2、 降低女性的家務勞動壓力:
(1) 提供照顧者支援。
(2) 建立社區照顧網絡。
3、 由教育階段著手,透過宣導促進學生對生涯發展認知。
(二) 金錢領域:
1、 薪資的揭露:禁止同工不同酬、列為公司治理評鑑項目。
2、 訓練與輔導機制的建立:職業類型差異進行相關訓練與能力強化;在教育與職業輔導端提供女性進入薪資較高的產業。
3、 定期檢視與調查各種產業職場升遷情形,提出誘因政策。
(三) 知識領域:
1、 加強跨領域的學習及鼓勵。
2、 審慎評估教育制度分組之狀況,教育制度評估延後分組可行性。
(四) 時間領域:
1、 鼓勵企業友善育兒、強化彈性工時。
2、 完善長照系統並提倡規劃老年生活觀念。
3、 宣導及教育性別平等分工概念。
(五) 權力領域:
1、 藉由相關規定平衡各性別比例,將三分之一性別比例提升至40%目標或以性別平衡原則(50:50)取代。
2、 提供女性在政治參與上更多的保障(如女性參政人身安全、提供基層選舉女性參政後可運用之資源或相關培力措施)。
(六) 健康領域:
1、 強化菸酒對健康影響之宣導。
2、 鼓勵企業營造運動友善環境。
